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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7-2018》及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3-04 11:20

       3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7-2018》及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江必新

(2019年3月2日)



各位专家、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按照发布会安排,由我向大家介绍《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2017年7月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审判体制机制,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今天,我们以白皮书的方式,从四个方面介绍和展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过去两年发展历程中取得的新进展。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年6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第三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白皮书,一方面是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向社会各界展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所取得的成效以及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藉此对以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审视,发现不足,找准方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能够实现更新、更快的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此次白皮书包含了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内容,通过时间跨度的调整,以后的白皮书就可以按年度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和总结,这样也更符合法院审判的规律。


第一部分介绍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的情况


一是依法严厉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481件,审结25623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3752件,上升16.51%;审结数增加2986件,上升13.19%。


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的救济和修复功能。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92008件,审结182691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14507件,上升8.17%;审结数增加1426件,上升0.79%。


三是强化司法审查的监督和支持作用。加强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于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作用,督促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42235件,审结41725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2893件,上升7.35%;审结数增加1214件,上升3%。


四是依法审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畅通诉讼渠道,构建有利于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程序和配套机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呈现地域范围逐步扩展、受保护环境公益内容更加广泛的趋势。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5件,审结16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7件,上升12.07%;审结数减少22件,下降57.89%。


五是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在遵循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基本制度基础上不断完善审理程序和裁判规则,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升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障水平。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37件,审结1252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433件,上升33.21% ;审结数增加277件,上升28.41%。其中,受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3件,审结72件;受理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6件,审结231件;受理检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48件,审结949件。


六是积极探索省、市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规则。截至2018年底,全国法院共受理省、市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20件,审结8件。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专门的司法解释,为正确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提供具体操作规范和指引,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全面试行。


第二部分介绍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导的情况


一是强化环境资源审判理念。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理念,准确把握发展与保护协同共生的辩证关系,切实强化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的红线意识,严格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科学路径,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愿景。


二是出台环境资源司法政策。2017年7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两份司法政策性文件。


三是发布环境资源司法解释。2017年7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是总结环境资源审判经验。2017年7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四批37件典型案例。其中,2017年12月、2018年11月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先后发布两批典型案例。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召开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


第三部分介绍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体系建设的情况


一是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构建设和归口审理模式。截至2018年底,各级人民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1271个,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391个,有23个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将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为被告的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均调整由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进一步扩大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归口审理的范围。有15个高级人民法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合一”或 “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


二是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体制。河南、福建、湖南、四川等省高级人民法院探索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生态功能区为单位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环境资源案件跨省级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也取得突破,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自2017年10月26日起,受理天津法院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二审案件。


三是积极推进区域司法协作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指导长江经济带11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长江经济带11+1省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长江经济带区域司法协作。京津冀区域司法协作工作也取得新进展。


四是打造多元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积极与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在准确把握司法权边界的前提下,促进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形成保护合力。对于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建立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模式。


五是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坚持系统保护思维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以及探索异地修复、替代修复、代履行、第三方监督、执行回访等制度,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山东、重庆等高级人民法院在省级层面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专项资金账户,为落实环境修复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第四部分介绍提升环境资源法治保障水平的情况


一是积极参与环境资源立法。积极参与民法典及《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资源相关法律的制定,推动将司法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则,实现司法与立法的有机衔接。


二是深入开展审判理论研究。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及其理论研究和实践基地,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创新,形成了《环境司法与环境行政执法协调联动的障碍及其对策研究报告》及《环境司法文库》等一批研究成果。


三是不断深化公众参与。落实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制度,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旁听庭审,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自2017年起,建立六·五环境日集中宣传的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提升社会各界对环境资源审判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四是持续开展对外交流。积极开展双边、多边国际合作交流,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在吸收借鉴域外先进经验的同时,讲好中国生态环境司法故事,有力提升中国环境司法的国际影响力。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订《谅解备忘录》,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门户网站建立专门的中国环境司法裁判版块,目前有十个案例和前两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英文版即将在该门户网站上公布。


环境资源审判应时而生、与时俱进。经过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了发展快车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人民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关切,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谢谢大家!




摄影:胥立鑫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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